Sunday, November 02, 2008

邁向社會性資本主義的指南

作者:曾昭明

-原刊於中國時報開卷版,2008.10.29

《打造富足新世界》,2008,尤弩斯著。

「創造一個沒有貧窮的世界」,2006年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孟加拉葛拉敏銀行的創辦者尤弩斯說。這不僅是他從《窮人的銀行家》以來一貫的寫作主題,也是從鄉村銀行開始,貫穿葛拉敏的社會企業群的共通願景。這是一個沈重的主題,所幸經濟學者出者的尤弩斯,卻如同所有成功的經營者,有著引人入勝的說故事本領,足以使讀者快速無礙地進入這個主題。

台灣的讀者,對於「不利於窮人的經濟成長」、「有利於窮人的經濟成長」的區別,可能一般都會感覺著陌生費解,但既使不熟悉這些發展經濟學的辦論,我們還是可以清楚地接收到尤弩斯所要傳達的訊息:這些解決方案本身就是問題;這些政策論述,都一樣把「窮人」當成了客體,而非能動的主體。尤弩斯告訴讀者,在解決貧窮問題上,我們首先要做的,就是直面窮人,然後設計新的機制,來讓窮人發揮潛能。

「社會事業」(social business),如同因他而聞名的「微型貸款」,正是尤弩斯致力推廣的新機制之一。他概念中的「社會事業」,與台灣最近兩三年通行的「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在基本特點上相同,都是以解決特定社會問題為目標而設立的營利組織。只是,尤弩斯堅持「社會事業」不對投資者分配紅利,完全保留盈餘用於落實其社會使命。這使得尤弩斯的「社會事業」,成為廣義的「社會企業」之下的一種特殊類型。問題是,尤弩斯為何堅持必須如此?

在他看來,現行的資本主義體制,受到本質上以追求利潤極大化為目標的傳統企業所主導,對解決貧窮、環境惡化、不公平貿易等問題是無能為力的。甚至,既使以「企業社會責任」觀念來修正或調節企業對極大化利潤的無限制追求,也助益有限。他批評企業社會責任的倡議者所主張的「混和價值」(以商業價值和社會價值的雙重角度來衡量企業的績效),也對「三重底線」(認為企業經營應該同時滿足財務績效、社會績效、環境績效上的底線)有所保留,因為他認為,說到底,在傳統企業裡,追求利潤的動機,始終優先於對社會和環境的關切。

對時代問題的診斷是如此,那資本主義的未來在哪裡?在利潤極大化的傳統企業之外,尤努斯決心樹立起另一種新型態的商業機制,推廣以關心社會問題,關心人性真實的多面向需求為特點的社會企業。從《窮人的銀行家》走到《《打造富足新世界》,我們看到尤弩斯的社會企業概念,在內涵上逐步成熟。社會企業的概念,不再需要從傳統企業、政府政策與非營利或慈善組織在解決社會問題上的限制去取得存在的正當性,尤弩斯甚而已經把社會企業與這三者並列,開始去區別、辨識它們在解決社會問題上各自的有效領域和可能的功能分工。但尤弩斯讓人驚豔之處還不止於此。在《打造富足新世界》這本新書中,他開始去探索各種支持社會企業發展所必須的基礎社會設施,這其中包括著以社會企業股票為投資對象的社會證交所,對社會企業的社會績效進行認證、稽核和評等的專門機構,適用於社會企業的標準化報告流程、語彙和會計系統等。這些討論,無不表明著:尤弩斯依然是站在當今社會企業辯論最前沿的前衛思考家。

尤弩斯,這位恐怕是全球最知名的社會事業經營者,他在貧窮問題上的深度思索與努力,對關心社會M型化問題的台灣讀者來說,不僅是行動的指南,也標舉出了許多有待填補的思考空間。在金融泡沫消沈的新時代氛圍裡,關切人類文明走向的讀者,應該可以從他讓傳統企業與社會企業並存於市場體制內多元發展的主張,讀到邁向一個不一樣的「資本主義的未來」的若干線索。

Friday, September 05, 2008

反貪,陽光必須照射企業

作者:曾昭明

刊登於中國時報, 2008/08/24,時論廣場

  前總統的海外密帳醜聞,不論是否確實涉及企業政治獻金和政策調整間的對價交易,已 嚴重傷害台灣的國際形象,更使台灣知名大型企業也陷入高度不確定的經營風險。貪腐疑雲影響所及,絕非止於一人、一家、一黨的命運,而卻是全民對公共治理機 構的信任,以及未來 國際市場對台灣企業的商業倫理的信心。如政治部門缺乏積極的補救行動與制度變革,台灣必然會在國際組織的國家貪腐指標與公司治理評等中,遭遇更多的負面評 價。面對這情勢,任何有責任意識的政府與政黨,都沒有絲毫藉口縱容黨派利益的計算妨礙社會公義的實現。
  我們欣見主要政黨再度重申對陽光政治改 革的承諾,但也要提醒:對延宕已久的陽光法案從速、從嚴立法,對既有的陽光法案徹底落實執行,雖是重建社會信任與市場信心的基本功課,但卻是不足的。在防 堵權錢交易的問題上,台灣目前以推動陽光政治為核心的改革議程,對貪腐問題的認知,總存在著「政治中心主義」的盲點,而忽略了「一個巴掌拍不響」的明顯事 實。強化政治部門的自我規範,降低公職人員收賄的誘因,是解決方案的一部分,但如果我們不同時減少企業行賄的動機和需要,不把杜絕企業賄賂也放進貪腐治理 的議程中,我們的陽光政治改革就絕對稱不上完備。
  如果能確認防杜企業賄賂行為乃是貪腐治理的基本面向,那我們就該承認,法務部呼籲「企業自 首」,僅是個案式的事後處置,而且在當前的政治情勢下,恐將迫使社會與企業繼續淪為政黨惡鬥魔咒的俘虜,就算拋開股市動盪、金融失序的潛在風險不論,於杜 絕企業賄賂的制度建構,於社會信任與企業競爭力的持續提升,也顯然幫助有限。在此,政府部門應特別注意晚近國際社會將反貪視為企業社會責任基本元素的新興 趨勢。從國際透明組織(TI)與社會責任國際(SAI )共同制訂的「商業反賄賂守則」、聯合國的「全球盟約」,到世界 經濟論壇的「反貪腐夥伴倡議」(PACI)和電子業企業公民聯盟(E ICC),均一致要求企業不應以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方式行賄或提供賄賂,並對企業反貪腐提出行動指南。政府部門應認知到:在經濟全球 化的時代,如何協助企業有效管理貪腐議題所蘊涵的商業風險,不但攸關企業的永續經營,也是提升國家競爭力的重要基石。
  然而,政府如果希望企業 界能在反貪腐議題上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就必須利用基於市場運作的獎懲機制,來主動為企業創造免於貪腐的經營環境。對此,政府首先應參考相關的企業責任 國際標準,針對上市櫃公司,在反賄賂政策、賄賂風險管理措施、員工反賄訓練,以及企業政治獻金和政策遊說等事項上,擬定有效的資訊強制揭露規範。同時,也 可考慮由獨立第三方團體建立企業貪腐指標,定期公布結果提供金融投資機構及社會大眾參考,並要求勞退基金等公共退休 基金列入篩選投資對象的依據。
   統而言之,陽光是最好的消毒劑。政府與各政黨在處理政治貪腐問題時,必須把陽光也照射到企業界,讓台灣不但在將來可洗刷「國恥」,躍居東亞政治最廉潔的 國家,也能成為關切公司治理的國際投資者普遍讚許的「乾淨商業」新典範,以台灣為驗證「乾淨的生意是好 生意」格言的最佳場所之一。

反貪腐 企業同樣責無旁貸

作者:曾昭明

刊登於蘋果日報,2008年08月23日

前總統的海外密帳是否涉及收受企業政治獻金和政策對價關係,在社會各界引發軒然大波,法務部呼籲「與案情相關之企業自首」,種種後續影響持續發酵,甚而導致股市動盪、金融失序的潛在風險。

政 治貪腐疑雲不斷擴散,使平日在社會責任方面表現積極的若干大型企業,形象重創,股價下跌,股東權益受損。這次的爭議,不論最終結果如何,至此已讓台灣企業 上了寶貴的一課。面對可能長期糾纏台灣的貪腐議題,企業界不但要尋求減低風險,維護企業聲譽的最佳實務,恐怕也必須嚴肅思考:在全社會關注的反貪腐議題 上,企業該承擔起怎樣的責任?

攸關企業永續經營

值得國內企業注意的是,反貪腐已經是晚近國際社會界定企業社會責任的基本元素。國際透明組織(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TI)與社會責任國際(Social Accountability International,SAI)於2002年訂定了「商業反賄賂守則」,聯合國的「全球盟約」於2004年增列反貪腐項議題與準則,世界經濟論壇在同年發起「反貪腐夥伴倡議」(Partnering Against Corruption Initiative,PACI),電子業企業公民聯盟(Electronic Industry Citizenship Coalition,EICC)也將反貪放進企業行為準則,要求廠商及其供應商一體遵循。世界主要企業一致支持的企業責任規範,無不要求企業不以任何直接 或間接方式行賄或賄賂,並對反貪腐採取積極行動。台灣企業應認知到:在經濟全球化的時代,有效管理貪腐議題所蘊含的商業風險,已是攸關企業永續經營的大 事。

對公民社會團體,我們需特別指出:防杜企業賄賂行為,乃是貪腐治理的基本面向。此刻,要求陽光法案從速、從嚴立法的民間呼聲再度高 揚。推動陽光政治改革來防堵權錢交易,當然是解決貪腐問題的不二途徑,不過,一個巴掌拍不響;行賄的企業,與收賄的政客一樣,都是破壞社會信任與市場公平 的超級病毒。政治腐化,絕非依靠政治部門自我立法規範即可妥善解決,我們須從受賄與行賄兩個方面同時著力,把杜絕企業賄賂也放進貪腐治理的議程中。

創造免於貪腐環境

最 後,我們則要呼籲政府,應高度重視今年「臺灣國際廉政研討會」的結論:「私營部門需承擔解決貪腐問題的共同責任,企業有能力也有義務共同參與,以創造免於 貪腐的經營環境。」對法務部今年3月擬定的「推動企業誠信及倫理實施方案」,不但要徹底落實,更應加速步伐。方案中關於建立企業貪腐指標,定期公布結果提 供金融投資機構及社會大眾參考的設想,尤需優先推動,甚而要求勞退基金等公共退休基金列入篩選投資對象的依據。

此外,為擴大成效,我們建 議政府相關單位與各政黨,應參考相關國際規範,立法強制上市櫃公司公開揭露其反賄賂政策、賄賂風險管理措施、員工反賄訓練,以及企業所提供的政治獻金和所 進行的政策遊說等資訊,如此才能創造民間團體和投資大眾有效監督企業貪腐的完整制度環境。反貪腐,政府應該有系統性的思考;相反地,如只是滿足於個案式的 「企業自首」,則將迫使社會與企業都繼續陷入政黨惡鬥的深淵,危害社會信任與企業競爭力的提升。

Saturday, August 23, 2008

企業社會責任的法制化

Corporate Law and Governance: USA: California: directors' duties and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1) The long-term and the short-term interests of the corporation and its shareholders.
(2) The effects that the corporation’s actions may have in the short term or in the long term upon any of the following:

* The prospects for potential growth, development, productivity, and profitability of the corporation.
* The economy of the state and the nation.
* The corporation’s employees, suppliers, customers, and creditors.
* Community and societal considerations.
* The environment.
美國加州州議員 Mark Leno 在州議會提出了2944號法案,希望藉由重新界定「公司的最佳利益」,授權公司董事在決策時可以考慮到社會責任事項。

企業社會責任的「法制化」,在台灣還是個陌生的議題。但是,法律實務上,在台灣已經出現公司股東為公司的公益捐贈而對公司董事提出告訴的情形。

台灣,遲早有一天,我們會面對著同樣的問題:要不要修訂公司法,賦予公司董事在決策時進行企業社會責任考量的正當性。

在上面所引述的評論中,
Bill 2944 does not go as far as the UK Companies Act (2006)
對照一下,英國2006年公司法內的相關內容如下:

in the way he considers, in good faith, would be most likely to promotethe success of the company for the benefit of its members as a whole,and in doing so have regard (amongst other matters) to: (a) the likely consequences of any decision in the long term, (b) the interests of the company's employees, (c) the need to foster the company's business relationships with suppliers, customers and others, (d) the impact ofthe company's operations on the community and the environment, (e) thedesirability of the company maintaining a reputation for high standards of business conduct, and (f) the need to act fairly as between members
of the company.

Thursday, August 07, 2008

友達與利害相關者參與對話

2008年8月5日,綠黨的秘書長潘翰聲與台灣環境行動網的秘書長潘翰疆,聯名在蘋果論壇發表「大企業美化形象遮蔽嚴重污染」 的公開評論 (在 TEAN 的網站上,尚有許多友達與宵裡溪的新聞資料),讓這個CSR議題又浮現在眼前。

老問題:怎麼辦呢?

企業是否可以跟其利害相關者對話,是個 決定企業的 CSR 政策是消極被動還是積極進取的關鍵環節,也是決定一個公司是否能成為現代企業公民的基本門檻。從網路上所找到的若干資訊,似乎支持著潘漢聲、潘漢疆文章中 關於政府機構間接幫企業解套的見解(參見:http://blog.udn.com/yangmei320/2034161):今年11月即將到期的排放 許可,環保署以電腦系統更新為由,公告各地方環保局,污染事業排放許可證自動展延至98年底。在政府法規管制運作鬆弛的情形下,企業選擇「保持沈默」,變 成可理解的「理性」決策,卻也使得利害相關者的意見淪為「狗吠火車」,造成公民社會監督機制失靈。

該怎麼辦呢?回頭查閱勞退基金監理會網站上的基金投資公開資訊,看到友達是96年勞退基金股票投資的前五大企業之一;如果今年沒有出清的話,那麼勞退基金應該是友達的大股東。SRI 倡議的主要作用之一,就在於為金融市場建立更合理而周全的風險評估工具。友達的故事裡,蘊含著多少潛在的CSR風險?更進一步來看,勞退基金既然作出社會責任投資的政策宣示,友達的案例,是否會成為負面表列型 SRI 在台灣實踐的試金石?又或者,政府法規管制運作鬆弛,也會造成負面表列SRI操作的失靈?

當然,SRI 投資機構在依據負面表列 SRI 準則啟動投資排除之前,一般而言,通常是會展開以與企業溝通特定CSR 議題和政策為內容的積極股東行動。這種投資者的積極股東行動,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也是企業的利害相關者參與的一種型態。此一型態的利害相關者參與,在台灣 有無成功的機會,將是個值得密切觀察的動向。

Sunday, August 03, 2008

CSR與財務表現

星巴克(Starbucks)為什麼要關店裁員呢??_三十而慄
過分膨脹的經營模式在投資市場上也遭受到投資人的否定,因此今年初星巴克創始人Howard Schultz重出江湖,進行開源節流,先是公佈關閉一百家經營不善的店面,以進行停損,同時希望透過國際市場的開拓,重新塑造起星巴克的品牌;以兩岸三地來看,我們看到在港台地區,星巴克的店面的普及率算是非常的高,幾乎是觸手可及,而且在品質上有一定的把握,店與店之間也不會相互競爭到,只是面對著很多當地品牌的競爭;而在大陸內地,星巴克正處於大幅拓展的階段,在一級城市幾乎都可以看到,而目前也大幅開拓二級城市,只是經過了之前的過度展店潮之後,星巴克在開展新店的審核上面也趨於嚴謹了,尤其是市場加入了許多的競爭強手之後...
經常被問到一個問題:CSR,企業社會責任,是否有助於企業提升財務表現?

其實,這是一個很困難的問題。

先從最簡單的地方開始說起:良好規劃的CSR,當然是有助於企業提升經營績效的,從而,有助於提升財務表現。

當然,這個說法,已經有一個隱含的前提:「良好規劃的」。至於「什麼是良好規劃的CSR?」,我就把這個問題留待下次處理了。

前面所提及的案例,則可以讓我們有另一個角度的思考。Starbucks,是一個討論 CSR 的書籍幾乎都會觸及的案例。從這個經典案例最近的財務表現來看,似乎,人們可以說:CSR 無助於提升財務表現啊。

如果我們先不去質疑 Starbucks 的 CSR 策略和執行成效,這個案例的故事,其實已經提示出了一個基本的教訓:如果企業自身的競爭策略的規劃與執行出了問題,CSR 策略的確在某個程度上也難以改變既定的下墜軌道。

所以,下次要問 CSR 是否有助於提升企業的財務績效,請先告訴我:你覺得你的公司,在財務基本面上是否健全?


Tuesday, July 08, 2008

SRI Advantage: 用鈔票來投票

上週四(7/3)協會終於推出規劃已久的社會責任投資(SRI)座談,首場座談邀請到目前在致理技術學院任教的蔡淵輝博士。蔡博士曾為證券公司總經理,具有實際操盤基金幾十億元的經驗,在接觸佛法之後,蔡博士決心利用自己的專長,來研究並推廣社會責任型基金,以此將人類的貪念,轉為一股正向的力量。

他首先利用簡單易懂的投影片,向大家介紹何謂SRI,並播放簡短影片,讓與會者瞭解簡單的購買行為背後的真相—一件件光鮮亮麗的衣服背後,可能是許多勞工甚或我們自己生病的原因。他也介紹了他自己目前正在實際操作的SRI計畫,創新又可行,令人期待。

「用鈔票來投票」,蔡博士在座談中數次提起,我們可以用鈔票來選擇投資社會責任型基金,也許賺得錢不一定比「邪惡基金」還多,但是背後的社會效益,一定更為廣大,影響甚至可能會回饋到我們自己。想到除了每年兩張選票之外,我還有鈔票投票權,就覺得興奮,我的鈔票不多,但是我希望能讓我少少的鈔票發揮最大的效益,最好除了我之外,還能幫助其他的人與環境。

我很喜歡蔡博士與他的演講,他散發出一股平和真誠的氣質,有問必答,投影片中則傳達出他的毅力,我想當天與會者應該也與我有相同的感受,大家紛紛提出許多問題與討論,在座談結束後還留下來討論到將近十一點,後來大家忽然想到隔天還得上班,不得不依依不捨的離開,但紛紛告訴我下次他們還要再來。

社會責任投資是一個新議題,還有賴大家一同來推動,對於協會第一場辦的小型座談能受到如此熱烈迴響,我感到非常驚訝與高興。我們下週再見!

Thursday, July 03, 2008

人權,遙遠又接近的議題



這次代表協會到捷克參加NGO市集(NGO Market),在布置攤位的時候,發現隔壁的攤位寫著大大的中文字「表達自由」與「尊重人權」,在舉目望去全都是看不懂的捷克文的世界中,當然馬上就抓住了我的目光。

這是國際特赦組織捷克分會,在會場展示他們的主張與世界各地的救援活動,現場也邀請訪客連署釋放兩位中國人權民運人士,聽到這裡,我心中興起複雜的情緒。

「中國人權民運人士」,這個詞彙讓我感覺既接近又遙遠。近的是中國就在台灣的對面,遠的是人權這個議題不知道已經有多久沒有出現在我的腦袋中,而複雜的是,竟然有一個遠在天邊的國家在關心這個議題。

捷克因為曾為共產國家,讓他們現在不僅重視人權,也很願意將他們從共產國家成為自由民主國家的經驗分享出去,那天展覽幾乎所有停駐下來的訪客都會參與連署。

看著與我年紀差不多大的年輕人向訪客耐心解釋中國的人權問題,我在心中相當敬佩他們,於是在這坐飛機要花一天才能到達的國家,我獻出連署人權議題的第一次。

Wednesday, July 02, 2008

《商業與社會評論》(Business & Society Review)最新一期(volume 113, number 2)

最新一期(volume 113, number 2)出刊,本期內容如下:


Transformation Charters in Contemporary South Africa: The Case of the ABSA Group Limited, by Arya, B., Bassi, B. and Phiyega, R. , in: Business & Society Review (00453609), volume 113, number 2, pages 227-251, 2008.

The Meaning and Meaningfulness of Corporate Social Initiatives, by Hess, D. and Warren, D.E., in: Business & Society Review (00453609), volume 113, number 2, pages 163-197, 2008.

Reading the Tea Leaves’ Did Citigroup Risk Their Reputation During 2004-2005? Presented at ICAA’s Secon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Globalization - The Good Corporation June 26-28, 2007 Baruch College, New York City, by York, C. C. , Gumbus, A. and Lilley, S. , in: Business & Society Review (00453609), volume 113, number 2, pages 199-225, 2008.

Corporate Services in Poor Areas: A Case Study with Participative Multistakeholder Involvement, by Mel, D. à. and Paladino, M. , in: Business & Society Review (00453609), volume 113, number 2, pages 253-275, 2008.

Corporate Responses to HIV/AIDS: Experience and Leadership from South Africa, by Bolton, P. L. , in: Business & Society Review (00453609), volume 113, number 2, pages 277-300, 2008.

資料來源:
http://csr-news.net/main/2008/06/23/new-issue-of-business-society-review-no-1132/

Monday, June 30, 2008

綠色供應鏈的經濟地理學

"Cost Justification" Called Top Barrier to Greener Supply Chains | Sustainable Life Media: "Green Suppliers Network"

「綠色供應鏈」的成本很難估計;這其實,老早就不是新聞了。區別建置綠色供應鏈時的資源配置優先順序,始終會是綠色供應鏈管裡的核心課題。

只是,在把眼光聚焦在這個議題時,人們可能也容易「見樹不見林」。高階主管該關切的競爭策略議題,不是「投資於綠色供應鏈是否划算?」;我相信,在不久的未來,人們會開始逐步意識到:在一個低碳經濟的時代,「全球性」的「綠色供應鏈」果然是「綠色」的嗎?

這個質疑,如果持續擴大,對於全球的產業經濟地理學佈局,會產生什麼影響?又有哪些經濟、社會意涵?這是隱然浮現中的CSR議題。

社會責任投資座談第一炮,歡迎參加

主辦單位 :CSR Taiwan


議程:

社會責任投資,乃是近年以來促進CSR發展的重要因素,同時也是金融投資界的世界新趨勢。

但什麼是「社會責任投資」(Soically Respnsible Investment;SRI)?按照聯合國的責任投資原則,我們可以將「社會責任投資」初步界定如下:乃是基於「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 (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ESG)議題將會影響投資組合的績效表現」的整合性觀點而進行的金融性投資,也從這裡,延伸出金融投資產業本身的CSR原則:「運 用責任投資的諸原則,以使得金融投資與更寬廣的社會目標結合在一起。」但這是否是界定SRI的唯一方式?在台灣的環境與條件下,又要如何界定SRI,才能 既符合經濟社會的現狀,而又能與國際趨勢接軌?

此外,進一步,將 ESG 議題納入投資分析及決策制定的過程,是否真得可以可以帶來較佳的財務績效?如何可以證明社會責任投資的績效表能優於大盤表現?

本會特邀請台灣第一本社會責任投資專門著作的翻譯者蔡淵輝先生,擔任本年「社會責任投資系列座談」第一場座談的主講者。由於蔡淵輝先生本身過去在金融投資界 的工作資歷,使得他能憑藉豐富的金融實務經驗,對SRI的性質與實務運作等相關問題提出深入而精闢的見解。本會竭誠邀請關切SRI發展的朋友,特別是與金 融投資和投資人關係管理相關的實務工作者,與我們一起分享他研究歐美SRI操作的心得。

主講者:蔡淵輝
致理技術學院財務金融系專任助理教授
新儒學經營管理學報副總編輯

經歷:元大第一環球證券投資顧問(股)公司總經理元大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協理美國國際集團友邦證券投資顧問公司經理台北銀行證券投資分析師

邀請對象:關切SRI發展的朋友,特別是與金融投資和投資人關係管理相關的實務工作者

參考訊息:
蔡淵輝的譯著:
SRI社會責任投資The SRI Advantage

座談明細:
日期:2008年7月3日
時間:19:30 — 21:30
地點:台灣社會企業責任協會
地址:台北市中山北路1段72號4樓之二 ( map )

注意事項:
‧為讓與會者深入討論,本次座談僅邀請15名,名額有限,請提早報名。
‧此為免費活動,座位有限,額滿為止。
‧台灣企業社會責任協會保留活動中止與修改權。
‧本活動中,所有個人資料均完善保存在本會資料庫中。
‧台灣企業社會責任協會保留報名資格之最後審核權利。

磚塊工程



第一天到達捷克,在布拉格街頭散步時,看見了一頂小帳棚,和一個由無數磚塊組成的柱狀體。這些磚塊上畫著各式各樣的圖案,馬上就吸引了我們的注意...



這是一個由當地關懷精神障礙者的NGO發起的募款活動,花200捷克克朗就可以獲得在磚塊上作畫的機會,而捐款將用來幫助精神障礙者工作中心的擴建。這些磚塊最後還會用來當作工作中心庭院的地磚。




這真是有創意的募款活動,聽到這裡,我馬上就掏出錢,花了到達捷克的第一把捷克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