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07, 2008

友達與利害相關者參與對話

2008年8月5日,綠黨的秘書長潘翰聲與台灣環境行動網的秘書長潘翰疆,聯名在蘋果論壇發表「大企業美化形象遮蔽嚴重污染」 的公開評論 (在 TEAN 的網站上,尚有許多友達與宵裡溪的新聞資料),讓這個CSR議題又浮現在眼前。

老問題:怎麼辦呢?

企業是否可以跟其利害相關者對話,是個 決定企業的 CSR 政策是消極被動還是積極進取的關鍵環節,也是決定一個公司是否能成為現代企業公民的基本門檻。從網路上所找到的若干資訊,似乎支持著潘漢聲、潘漢疆文章中 關於政府機構間接幫企業解套的見解(參見:http://blog.udn.com/yangmei320/2034161):今年11月即將到期的排放 許可,環保署以電腦系統更新為由,公告各地方環保局,污染事業排放許可證自動展延至98年底。在政府法規管制運作鬆弛的情形下,企業選擇「保持沈默」,變 成可理解的「理性」決策,卻也使得利害相關者的意見淪為「狗吠火車」,造成公民社會監督機制失靈。

該怎麼辦呢?回頭查閱勞退基金監理會網站上的基金投資公開資訊,看到友達是96年勞退基金股票投資的前五大企業之一;如果今年沒有出清的話,那麼勞退基金應該是友達的大股東。SRI 倡議的主要作用之一,就在於為金融市場建立更合理而周全的風險評估工具。友達的故事裡,蘊含著多少潛在的CSR風險?更進一步來看,勞退基金既然作出社會責任投資的政策宣示,友達的案例,是否會成為負面表列型 SRI 在台灣實踐的試金石?又或者,政府法規管制運作鬆弛,也會造成負面表列SRI操作的失靈?

當然,SRI 投資機構在依據負面表列 SRI 準則啟動投資排除之前,一般而言,通常是會展開以與企業溝通特定CSR 議題和政策為內容的積極股東行動。這種投資者的積極股東行動,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也是企業的利害相關者參與的一種型態。此一型態的利害相關者參與,在台灣 有無成功的機會,將是個值得密切觀察的動向。

No comments: